中管采购发〔2015〕43号
关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5-2016年度
建设工程监理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直机关各单位:
为做好中直机关建设工程监理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经报财政部国库司同意,我中心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组织实施了中直机关2015-2016年度建设工程监理定点采购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中直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采购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均应按本通知规定进行定点采购。涉密建设工程等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另行采购的监理项目除外。
二、定点供应商及服务期限
中直机关2015-2016年度建设工程监理定点采购共确定15家定点供应商(详见附件1.《中直机关2015-2016年度建设工程监理定点供应商名单》),其资格有效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定点供应商将按照《中直机关2015-2016年度建设工程监理定点采购项目服务协议》(附件2)的规定,为各单位承担工程监理任务。资格有效期内各单位与定点供应商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至2016年12月31日仍未执行完毕的,在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继续有效。
三、采购程序
1、落实采购资金。各单位在工程监理任务委托前,应落实项目所需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2、成立采购小组。各单位应成立采购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定点采购工作。采购小组的组成和人数由各单位自行确定,但应有纪检部门人员参加。
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结合拟派项目总监资历、人员配置、监理大纲等情况,直接确定监理人或选择若干家候选供应商进行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监理人。成交供应商选派的项目总监应为备选项目总监库成员。
4、合同签订及备案。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应及时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成交供应商应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htpp://zzcg.ccgp.gov.cn)”(以下简称“中直采购频道”),在线填写采购信息及编辑合同文本,并将系统生成的工程监理合同及《中直机关建设工程监理定点采购备案表》(附件3)报采购单位签字盖章后,送我中心登记备案。各单位可通过中直采购频道查看和确认合同信息。依据有关规定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各单位凭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投资概算批复(或预算批复)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直接发包手续。
5、结算。各单位应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向监理人支付工程款项,并在报销时将监理人开具的发票和《中直机关建设工程监理定点采购备案表》作为原始凭证一同入账。
四、合同金额计算方法
1、计价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费额为监理范围内的建筑安装投资额。
2、合同金额。合同金额(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合同金额(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优惠率)。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根据计费额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计算确定。
3、优惠率。优惠率为定点供应商承诺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下浮幅度,详见附件1。
五、监督管理
为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履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各单位要根据《中直机关2015-2016年度建设工程监理定点采购项目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对定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监督,并在项目结束后填写《中直机关建设工程监理定点供应商考核表》(附件4),对定点供应商的服务做出评价,作为对定点供应商考核的依据。如定点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各单位可填写《中直机关建设工程监理定点采购情况反馈表》(附件5),加盖公章后送我中心。我中心在收到情况反馈后及时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将按照《中直机关2015-2016年度建设工程监理定点采购项目服务协议》约定追究定点供应商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上报财政部国库司依法进行处罚。我中心将不定期考核和公布定点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送财政部国库司。
各单位要注意保护定点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得无故拖欠合同款项,不得向定点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要求。因付款问题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违约单位自负。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建设工程监理定点采购工作,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所属单位,并对所属单位的建设工程监理定点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中心反映。
联 系 人:文昌
联系电话:82273277 传真:82273745
地 址: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附件: 1. 中直机关2015-2016年度建设工程监理定点供应商名单
2. 中直机关2015-2016年度建设工程监理定点采购项目服务协议
3. 中直机关建设工程监理工定点采购备案表
4. 中直机关建设工程监理定点供应商考核表
5. 中直机关建设工程监理定点采购情况反馈表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