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最早搞协议供货是为了解决政府采购通用类货物和服务中零星采购、小额采购和急需采购的效率与效益问题。可以说,它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实施10余年的一项创新,得到从地方到中央的普遍认可和运用。
业内有专家说过,协议供货推行容易但管理难。实践证明,事实如此。近年来,政府采购屡遭质次价高的质疑,均源于协议供货。那么,协议供货管理为什么难?难在哪儿?
笔者认为,协议供货管理之所以难,首先是因为作为一项全国普遍采用的采购制度,协议供货制度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从而导致各地的管理方式和操作规程都不尽相同,各做各的,各显神通。
其次,办公设备价格变化快,各阶段的价格变化信息很难及时掌握,导致在现实采购中难以落实协议供货商的优惠率和折扣率。
再者,是因为到目前我国仍然没有出台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的配备标准。因为国家统一标准的缺失,所以采购人在采购办公设备时,在配置选择上空间大、随意性强,多以强调工作的特殊性,来要求采购配置较高的办公用品。而协议供货商为了迎合采购人,则尽量满足采购人不同的需求,也就是所谓的个性化服务。个性化服务派生出来的问题就是价格的不同和可比性的弱化。
尽管协议供货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但它的积极作用是主流的,政府采购工作需要协议供货制度。但协议供货并非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角,要坚决防范把达到公开招标的采购化整为零,变成分散采购——协议供货。这就需要在编制部门预算的时候,一定要细化到项目,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无预算就不能采购,就不能支付资金。
另外,应尽快出台协议供货制度的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明确相关职责及分工,规范操作,尤其要建立协议供货的价格形成及控制机制。
与此同时,也应尽快出台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的配备标准。这么多年相关标准迟迟不能颁布的缘由据说是标准难定。如果我们在定标准时考虑的是如何满足不同采购人的不同需求,相关标准恐怕永远也定不出来。笔者认为,我们不妨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定标准时着眼点不放在机关的大小及重要与否,而以实际需要为准,办公用品的配备取大家需求的中间值或中间值偏上,只要能满足办公需要即可。这样一来制定办公用品的配备标准应该不是很复杂的工程。此外,还有更省事的办法,我们可以参考香港的配置标准,统一配置、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中国财经报社此次进行的协议供货价格调查中暴露出,许多问题都出在配置不同上,进而派生服务不同、价格不同,从而导致许多问题陷入说不清楚的境地。其后果是,政府管理难,供应商不能专注于研发与生产更好的产品上,而要花大量的心思来维护采购人的不同需求。统一配置是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