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直采购中心)确定了2007年工作计划。2007年,该中心工作将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构建和谐中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推进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稳步发展。
做好业务 优质服务
中直采购中心深知,服务是集中采购工作的基本立足点。为此,该中心将全力做好集中采购业务,优质高效服务机关。
全力以赴做好项目采购工作 今年中直采购中心将认真筹备召开2007年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集中精力做好中直机关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目录内项目委托的采购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目录之外项目委托的采购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工作效率,为各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图为中直采购中心开会研究工作。
提供方便快捷的集中采购服务 组织力量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结合各单位需求,研究进一步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实施范围,启动公务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探索更加方便快捷的采购方式。
继续加强后续管理工作 建立采购项目后续跟踪回访制度,对完成的采购项目及协议供货供应商、定点服务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产品质量以及价格,定期进行督查,提出整改要求;聘请社会专业调查机构,建立协议供货内产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保集中采购的质量,维护各单位的合法权益。
定期听取意见和建议 通过问卷调查、走访机关、适时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络和沟通,听取各单位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和采购中心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赢得各单位的支持和信任,共同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遵循原则 规范行为
规范运行是集中采购工作的内在要求。今年,中直采购中心将严格遵循政府采购原则,切实规范采购行为。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严格遵循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采购、按章办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内部自我约束与监督制约机制;针对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职责和时限要求,加大对落实制度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采购业务行为依法合规。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结合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对现有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使各项制度更加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中直机关集中采购工作实际;同时,研究制定《中心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及时出台货物、工程和定点采购的各类文件范本,进一步规范业务行为,提高工作质量。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聘请中直机关部分单位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集中采购工作监督员,对采购中心的工作程序、人员行为、开标评标活动等进行监督;主动接受政府采购业务主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构建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利用科技 创新工作
2007年,中直采购中心将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
试行中心综合办公业务系统 通过研发和使用中心综合办公业务系统,实现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化、内部业务操作的流程化和集中采购相关文件的模板化, 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建立集中采购信息沟通平台 主动发布采购信息、通报相关工作动态、征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实现采购单位、供应商与采购中心的工作互动、实时沟通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中直机关集中采购工作。
逐步实现采购工作信息化管理 充分利用网络技术,试行协议供货网上竞价系统;研发定点采购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尝试开展各类采购文件及相关凭证的网络下载;实现信息及时报送和数据自动统计;建立中心专家信息库和供应商信息库,积极探索优质高效的采购方式。
培训宣传 提高能力
今年中直采购中心还将深入开展培训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认真组织专题调研 围绕落实国家采购环保、节能、自主创新和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功能,围绕工程项目采购、评分方法和标准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调研;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采购中心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深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思路,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积极开展业务培训 举办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编印《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问答》,逐步提高各单位从业人员的依法采购意识和采购技能技巧;同时,拟定中心业务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大中心内部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内部交流学习会和系统培训,逐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通过座谈交流、新闻报道和内部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府集中采购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从业人员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依法采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共同推进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