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达到2.4亿元,比上年翻了一番,节支率达10.6%。虽然集中采购的范围和规模相对偏小,但显现出了较强的活力。”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建平昨日在中直机关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中直机关各单位要在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提高采购效率、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以及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等方面力争取得突破。
目前,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对实施政府采购的认识逐步提高;采购工作机制和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加大力度;公开招标正成为各单位实施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通过执行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采购制度,实现了由货物类向服务类的延伸;部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延伸到了京外单位。“与此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由于政府采购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中直机关各单位和采购中心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与中央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张建平在坦陈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不足时表示,2006年,是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关键阶段,中直机关要着手四项主要工作,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6年,中直机关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努力实现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着手于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联系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内部运作操作规程、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一些制度;进一步提高采购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对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的工作,张建平着重强调,在增强服务能力的同时要加强廉政建设。他说,努力打造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品牌优势,必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必须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