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拟于近期开展“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服务器等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该项目的有关技术及服务要求等公开征求意见。
一、本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内容:服务器、备份软件等设备及服务。
2、本项目不分包。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于北京市内。
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并具有信产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二、本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中心服务器等设备采购需求
三、回复方式及时间要求
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的技术及服务要求有异议,认为所列技术及服务要求存在错误或遗漏之处,或认为有更好的改进建议,可以提出意见和合理化修改建议,意见和修改建议的内容应当明确并阐明理由:
请于2012年10月31日12:00前将相关意见建议电子版回复至zhaolei@ccgp.gov.cn。
本项目联系人:赵雷
联系电话:010-82273285
传真:010-82273387
附:采购中心服务器等设备采购需求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