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将于近期就国家档案局进口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及服务进行政府采购,现就该项目的有关技术指标及分包情况等公开征求意见。
一、本次征求意见涉及的产品范围:
国家档案局进口仪器设备(详见附件1)。
二、回复意见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
2、生产或经营以上全部或部分产品的法人企业。
三、获得本项目技术需求文件的办法: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自2007年12月28日至2008年1月10日,每天8:30-11:00,14:00-17:00(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除外),到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103室,登记并免费领取技术需求文件。
登记并领取技术需求文件时,领取人必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1、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为领取技术需求文件);
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关于征求意见的回复:
对技术需求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产品分包情况及投标供应商的资质条件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阐明理由。请在2007年2008年1月11日16:00前回复建议书电子版发至zhaoyanhua@ccgp.gov.cn;并于1月15日16:00前,将建议书及填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送达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103室。
未按要求提交的建议书或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提交的建议书,将不予接受。
本项目联系人:赵妍华、赵雷
联系电话:010-82273286、010-82273285
传真:010-82273286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0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