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财政部国库司同意,现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5年公务车辆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的执行期限截止时间由201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7年3月31日,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的,即视为接受项目延期,相关承诺有效期相应延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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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