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有关规定,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全国人大机关2015-2016年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C-CTP15110)进行国内谈判采购,现公开征集供应商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并参加后续谈判。
一、项目概述
1、谈判采购内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全国人大机关所属在京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服务。
2、本项目不分包。
3、本项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六部分“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二、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的:
1、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在北京市开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及机动车商业保险业务的资格;
2、2014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百分之一百;
3、其他特定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谈判。
(2)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参加谈判;
(3)谈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可自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1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zzcg.ccgp.gov.cn)免费下载谈判文件。未通过中直采购频道登记注册并下载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其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22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15年7月2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应于谈判当日 8:00至9:00 (北京时间)统一递交至谈判地点。
谈判地点:中新大厦(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杨烨
电 话:010-82273279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82273275、8227326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8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