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有关规定,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全国人大机关2013年度定点印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CZB1209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述
1、招标内容: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全国人大机关在京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品的印制和服务。
2、本次印刷定点及相关服务招标,共分 4包。具体分包及入围供应商数量如下:
第一包:承印出版物及其他印刷品(此包面向小型及以下企业),拟确定15名中标人。
第二包:承印出版物及其他印刷品,拟确定30名中标人。
第三包:承印票据、证书等印刷品,拟确定10名中标人。
第四包:承印信封,拟确定5名中标人。
说明:
(1)投标人可以投一包,也可以投多包,但第一包和第二包只能选投一包。
(2)以包为单位,当每包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三家,但少于或等于该包拟确定的中标人数量时,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该包除评标得分排名最后一位的投标人外,其余合格投标人均为中标人。
(3)当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三家时,该包按废标处理。
(4)第一包关于小型及以下企业的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为准。(工业类:从业人员低于300人,或营业收入低于2000万元的为小型及以下企业)。
3、本项目定点印刷服务资格有效期:自2013年 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4、服务范围: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全国人大机关在京行政事业单位。
二、 投标人必须符合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 各包投标人必须具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2、第一包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括“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印刷”。投标人须为小型及以下企业。
3、第二包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括“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印刷”。
4、第三包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含)政府的保密机构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5、第四包投标人,须具有邮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信封生产监制证书》。
6、自200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在印制、保管、运输、印刷品交付等环节中没有发生《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级别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泄漏国家秘密的情况。
7、 本次招标拒绝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并拒绝接受任何非印刷企业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2012年11月23日至2012年12月17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zzcg.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通过中直采购频道登记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8日1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8日1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8时至 10时统一递交至开标地点。
五、标前答疑会时间地点
答疑时间:2012年12月 3日9时(北京时间)
答疑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中新大厦一层开标室
采购中心联系人:姚刚 联系电话:010-82273278
每家供应商参加人员须限定在2人以内。
六、投标、开标地点
金台饭店金樽厅(具体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志卫
电 话:(010)82273275 8227326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8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