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央党校校园网升级改造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CTP08027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受中央党校委托,就中央党校校园网升级改造工程监理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接受国内合格供应商报名,在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后,依照随机抽取原则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抽取7家供应商,邀请其参加谈判;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3 家以上、7 家以下时,全部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参加邀请谈判。
一、采购概况
1、采购内容: 中央党校校园网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2、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对中央党校原有信息化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建成一个高效、稳定、安全、可控的校园网,并以此为基础,初步建成面向党校各类人群的信息化服务体系。
二、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
1、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
2、近三年内监理过500万元以上的校园网络建设项目。
三、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证书;
2、主要监理人员的信息系统监理资格证书;
3、近三年内监理过500万元以上的校园网络建设项目合同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书;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上述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全部加盖公司公章。
四、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自2008年5月12日至5月16日,每天8:30-11:00,14:00-16:30(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除外),到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传达室,登记并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2、所有资料全部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在2008年5月20日上午9:0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3、登记并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时,提交资料人须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无需密封),以及递交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同一递交人不得代表多个供应商递交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时间
采购中心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时间为2008年5月20日上午9:00。
六、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供应商应对所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出现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将取消该供应商谈判资格或成交资格。
3、采购中心将通知合格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被确定为合格供应商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10)82273320 82273265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8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0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