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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机关2008年度零星建设工程施工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07-12-07 09:55
  

公告日期:2007127

项目编号:ZC-BZB07044

项目名称:中直机关2008年度零星建设工程施工定点采购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就中直机关2008年度零星建设工程施工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工程概况: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依据《中央预算单位2007-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结合中直机关的实际情况,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及其在京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统一组织的房屋(含宿舍)修缮、装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的项目(本招标文件中简称“零星建设工程”,不包括需要通过其它方式另行采购的涉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定点采购。本次招标共分0102两包。01包主要适应于房屋的修缮和普通装修改造项目;02包主要适应于房屋局部区域的精装饰装修项目。

本次招标有效期限:200811-20081231

2、投标人应符合的条件

2.1 01包投标人应符合的条件: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但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法人和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

2.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1.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1.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2 02包投标人应符合的条件:

2.2.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但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法人和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

2.2.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2.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2.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且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3、中标人数量:本次招标,01包、02包拟分别确定5家中标人,具体确定方式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为200712720071218900-1130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5、招标文件发放地点:中新大厦(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传达室。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71227上午1000,投标文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7、开标地点: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开标室(中新大厦一层),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示原件以供核对);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出示原件以供核对);

4)注册地在北京以外的投标人需提交《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出示原件以供核对);

5)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领取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以供核对)。

人:杨志卫

联系电话:(01082273275

传  真:(01082273273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8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0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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