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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文局音视频、灯光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07-08-17 15:34
  

项目名称:中国外文局音视频、灯光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AZB07046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受中国外文局的委托,就中国外文局音视频、灯光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外文局机关礼堂音视频、灯光系统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后期维护服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7、具有下列之一的灯光音响行业的相关设计、安装资质:

(1)中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2)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证书;

(4)中国建设部颁发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任何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7年8月17日至2007年8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 到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传达室领取招标文件。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针对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1、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2007年1月至2007年3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有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范围为领取招标文件);

4、携带“投标人必须符合的条件”中所列具有灯光音响行业的相关设计、安装四种资质证书中的任一种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接受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应于2007年9月6日上午8:00-9:30递交到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开标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不足以上金额的投标不予接受。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07年9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开标室。

六、领取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杨志卫        电话(传真):(010)82273273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0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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