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软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ATP07033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受中直机关房资中心委托,就中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软件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接受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对所有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后,当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多于5家时,依照随机抽取原则抽取5家供应商;当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少于5家时,直接邀请其参加谈判。
谈判内容:中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软件项目方案及报价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注册资金200万人民币以上(含200万人民币);
(4)近三年具有为在京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开发财务或管理软件的相关经验;
(5)具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
(6)具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近三年为在京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开发财务或管理软件的相关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
(2)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带有效年检印章)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6)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证明文件的送达要求:
(1)上述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全部加盖公司公章后胶粘装订成正、副本2册;
(2)所有资料全部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在2007年7月13日上午9:0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时间:2007年7月6日至7月12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地点:中新大厦(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103室
资格审查时间:2007年7月13日上午9:00开始
本项目联系人:赵妍华
联系人电话:(010)82273286
郑重提示: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并不会因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资质条件,而必然获得参加此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资格,无论是否被确定为谈判对象,因参加报名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请所有潜在供应商参加报名前慎重考虑。对于未入围的供应商本中心不负责通知。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0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