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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07-2010年审计中介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07-04-13 10:53
  

项目名称:ZC-CZB07011

项目编号: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07-2010年审计中介服务机构项目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接受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审计室的委托,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07-2010年审计中介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分两包:

第一包:投标人为中直机关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全过程跟踪等审计工作提供相应咨询与审计服务,并发表审计意见。此包确定七家中标人。

第二包:投标人为中直机关部分工程招标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等工作提供相应服务。此包确定三家中标人。

2、服务资格有效期:自2007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注册性质为内资(京外企业应在北京市设有经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的中介服务机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第一包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i)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

(ii)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iii)允许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双方必须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机构,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联合体双方同一名称;

联合体双方同一法定代表人;

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股东之一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会计师事务所股东之一。

(8)第二包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中心申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中心申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合格投标人可自2007年4月13日至2007年4月27日,每天8:3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传达室登记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2、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必须携带:

(1)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身份证复印件(核验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双方、在京分支机构的均需提交);

(4)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报第一包的提供)。

四、接受投标时间及地点。

接受投标时间:2007年5月10日8:30(北京时间)

接受投标地点:万寿庄宾馆(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7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5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07年5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万寿庄宾馆(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7号)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杨志卫

电  话:(010)82273275 

传  真:(010)82273273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0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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