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财政部国库司同意,现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09-2010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的执行期限由2010年4月30日延长至2010年5月31日,中标供应商的相关承诺有效期也相应延长。若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书面送采购中心;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宇辉
联系电话:82273286
地址:新风街一号院甲6号楼103房间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