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中国工会网扩建项目一期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9085)招标文件根据采购人要求作以下答疑及澄清:
一、第51页,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二 资格、业绩证明文件”中“(一)制造厂家授权书*”内容更改为:
“致: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制造厂名称)作为 (货物名称和/或描述)的制造/生产企业,在此以制造厂的名义,授权 (代理公司名称和地址)使用我厂制造的上述货物就(项目名称、编号)递交投标文件,并进行后续的合同签署和履行。我们承诺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招标而提交的货物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家名称: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家地址: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公章)
日期:
备注:制造厂商自身投标的不需制作本授权书。”
二、第73页,招标文件第七部分“三 技术指标 2 详细分包情况及要求 ”中的第(2)条更改为:
“*(2)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安全管理平台、网页防篡改产品需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和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产品型号证书;防DDoS攻击产品需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要求证书上产品名称中明确写明“抗拒绝服务系统”)和软件著作权证书(要求证书上产品名称中明确写明“抗拒绝服务系统”);”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由2009年 12月 7 日9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09年 12月 8 日9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由 2009年 12 月 7 日 9 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09年 12 月 8 日 9 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0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