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89号令)规定,北京市工程项目招标限额标准是:
(1)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单台重要设备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规模标准,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
①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中,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