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中心进行工程监理采购的,应提供以下材料: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函 (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工期、对承包商的资质要求等),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各专业设计说明,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工程施工采购的,应提供以下材料: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函 (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工期、对承包商的资质要求等),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应确保在开标前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采购单位还须协助采购中心填写《招标人自行招标备案登记表》、《招标方式登记表》、《招标公告发布单》等表格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采购中心在收到上述文件、资料并填报完相关表格后,着手办理项目招标工作,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