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采购单位、投标人和设计单位参加现场踏勘和答疑,并做好记录。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由采购单位和设计单位负责完成书面答疑文件。答疑文件经采购单位确认,由采购中心送北京市标办备案后,发给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疑文件最迟在投标截止日15日之前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