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策法规
标讯频道
供 应 商
IT
汽车
机电机械
电器设备
医疗设备
其他类别
热点专题
中央采购
地方采购
国际采购
工程采购
理论实践
统计专栏
采购指南
今日财经
节能环保
中小企业
网站导航
中直采购
国采中心
人大采购
国税采购
人行采购
海关采购
地方分站
关于本网
首页
中心介绍
工作通知
信息公告
协议定点
资料下载
采购指南
系统指南
CA直通车
最新更新文章
什么是政府采购?
[2014-07-10]
货物类政府采购有哪些内容?
[2014-07-10]
工程类政府采购有哪些内容?
[2014-07-10]
服务类政府采购有哪些内容?
[2014-07-10]
实行政府采购的意义是什么?
[2014-07-10]
点击排行文章
您的位置:
首页
>
采购指南
>
业务问答
如何办理合同备案?
发布时间: 2014-07-07 09:38
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由采购单位持全部合同(正本贴印花税票)、廉政协议书、中标供应商合同员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施工许可申请表等到北京市标办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后的合同应交采购中心一份留存。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在线调查
|
意见建议
|
中心介绍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邮编: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