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约定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有效证明文件。任何一方无故拒绝签订合同,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没有政府采购合同,相关财务部门应当拒绝支付采购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