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92号)、《中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事项操作指南》(中管局发〔2020〕10号)等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对小关北里43号院11号楼进行招租,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投租人参加该项目招租活动,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小关北里43号院11号楼总建筑面积4690平方米,可出租面积约4461平方米,地上共5层,地下1层(车库)。
(二)最低限价3.40元/天/平方米(年租金按360天计价)。
(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招租人将依照评审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择优选取1家投租人为承租人。
(四)租赁期限:5年。
其他内容详见招租文件。
二、投租人资格条件
投租人应为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租文件各项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法人,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文化、新闻、出版、传媒等领域的行政事业单位;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项目整体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租;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租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租;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租文件的获取
招租人可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每日8:00-11:00,14:00-17:00),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登记并免费领取招租文件,未在此期间登记申领文件的投租人,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登记并领取招租文件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如为法人授权代表登记领取,须递交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投租人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9时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中新大厦四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招租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潘老师 010-82273295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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