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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招待所中央空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06-08-17 09:15:00

公告日期:2006年8月17日

项目编号:ZC-AZB06044

项目名称:中直招待所中央空调设备采购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中直招待所中央空调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范围:货物的制造、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支持、调试、试运行、检查验收、技术培训、提供相关备品备件和售后服务等。

2、招标货物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详见“货物及服务需求一览表”。

二、投标人应符合的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及服务的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

3、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限于01包、02包和04包设备)或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限于03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分公司或代理商的,应由具有该资质的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授权,但该制造厂家进行书面授权后,不得再另行以自己名义参加投标,也不得再授权其它公司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中心申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中心申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合格投标人可自2006年8月17日至2006年8月24日,每天8:30-11:00,14:30-16:30(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213房间(北三环马甸桥往南300米第一个人行天桥南侧,德外大街路西)登记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06年9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06年9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五、开标地点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开标室(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一层)。

六、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必须携带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核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限于01包、02包和04包设备)或检测报告(限于03包)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分公司或代理商的还应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七、联系方式

单    位: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8

电  话:(010)82273273

传  真:(010)82273273

联 系 人:李 福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0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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