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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管采购发〔2019〕35号 关于中直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26 17:52:47

中直机关各单位:

为做好中直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工作,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经报财政部同意,我中心对批量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19年7月1日起,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调整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和空调机。复印纸不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

2、中直机关各单位采购复印纸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可以通过中直机关协议供货系统或中直机关电子商城进行采购。采购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应委托我中心另行组织采购。

各单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10-82273285

传真电话:010-82273387

联 系 人:贾宁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3261899291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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