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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运行中直机关采购人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26 16:31:42

 

中直机关各采购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家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新模式,更好地服务采购人,中直机关采购中心于2018年11月26日正式运行采购人管理系统。依托该系统,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即可远程委托项目、确认文件、签订协议、查询相关项目进度。现将系统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册管理员账号

中直机关各采购单位可本着自愿的原则使用该系统,使用前须向我中心申请系统管理员账号。管理员具有本单位系统管理的最高权限,除登录系统进行项目采购外,还可为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分配普通用户账号,并查看普通用户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

管理员账号的申请,需由采购单位填写《关于申请中直机关采购人管理系统管理员账号的函》(见附件),函中单位名称需与数字证书单位名称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原件机要交换或送至采购中心综合处。我中心将安排专人办理相关事项,并将申请结果告知管理员。如需变更管理员,须重新向采购中心提交《关于申请中直机关采购人管理系统管理员账号的函》。

二、办理数字证书

中直机关各采购单位在系统使用中需持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数字证书进行确认或对文件电子签章,未经数字证书签章的电子文档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项目有效文档。

1、数字证书办理。打开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网站(https://www.zzcg.gov.cn/),进入采购人登录页面,点击“如何办理CA证书”了解具体的数字证书办理事项。

2、安装证书环境。办理证书后需从“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网站—资料下载—采购人模块”中下载安装采购人证书环境安装包。

三、系统使用

1、环境要求。浏览器建议使用Windows XP 及以上版本系统下的IE浏览器,办公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系统登录。打开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网站(https://www.zzcg.gov.cn/),进入采购人登录页面,管理员输入管理员账号,普通用户输入普通用户账号进行登录(登录时可不使用数字证书)。

3、其他事项。如需《采购人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或在系统使用中有任何问题、建议及意见,可联系我中心。服务咨询电话:010-82273275,010-82273269;电子邮箱:zzcgxxk@163.com 。

 

附件:关于申请中直机关采购人管理系统管理员账号的函.doc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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